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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旅行 05 | 邕圣祐 x 金在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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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在奐在好友大型犬见到肉般的八卦眼神里恨不得整个人团成一团缩进沙发里,但又不得不给两人互相介绍。

“姜丹尼尔,你应该认识的。邕圣祐,你不认识的人。”

极其敷衍。


其实原本金在奐只是想先假装带个朋友回家做客,但他嘴贱地对站在门口的邕圣祐说了句,“房间里有点乱你等我收拾一下。”

...话音刚落丹尼尔就摇着尾巴光速闪现了出来,迫不及待地想拆自己室友这个恋爱又出柜的大礼包。毕竟“金在奐”和“收拾”连在一起的主动句的实在太罕见了。


“你好?”邕圣祐干咳了一声。

“男朋友?”姜丹尼尔摇着隐形的尾巴问。

“什么呀!”金在奐慌张地叫了一声。




05



对十六岁的金在奐而言把和邕圣祐的恋爱关系从将来时转换成现在时并不是什么难事。青春期的情绪易燃易爆,似乎漫不经心间的眼神交集和肢体触碰的微热就能轻易地点燃。


邕圣祐早晨醒来的时候迷迷糊糊,胳膊穿过身边的另一床被子,捞出里面裹着的人就在那人柔软的脖子上亲了一口,又顺势捞在怀里揉来揉去。然而睡衣底下的骨骼的形状和皮肤的触感都是不同于二十多岁的青涩,触碰到的头发也是未经漂染时特有的硬度。


邕圣祐触电般地收回手,耳廓也瞬间染上一层红色,连连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金在奐被他摸得很痒,蜷成一团,从脖子到耳尖都泛着红,也不知道是因为被亲还是因为憋笑。


两个人裹在同一床被子里四目相对,金在奐用自己的额头撞了撞邕圣祐的,就着被额头相撞而拉的的距离睁大眼睛,睁了会又笑得眯了起来,邕圣祐跟着笑出声,伸手去捏他的耳朵。清晨的略带情色意味的意外attack变成两个幼稚鬼的打打闹闹,直到金在奐手机的闹铃响到了第五次才停下来。


活在现实主义纪实文学里的时空穿越者匆匆忙忙地套上衣服,在赶去打工的之前亲了亲热心地把吐司塞进他嘴里的金在奐的脸。


然后大概就从不是男朋友变成了男朋友。


但仔细回想一下其实也没有做多么特别的事。

重新碰到邕圣祐之前金在奐的生活总是繁忙而简单。

韩国的民居隔音不好,有时候练琴练到很晚,开门和放吉他的声音都会把操劳了一天的父母吵醒。组成乐队之后金在奐就干脆从家里搬了出来,和丹尼尔一起住在弘大附近。学校课业过后就在地铁站旁的7-11里打工,每天都在忍住不去偷吃店里外国游客忘买的1+1雪糕。仓库里有前一天过期的便当,很丰盛地就能解决一顿晚餐。


没有客人的时候就坐在柜台后面一边和乐队里一起弹吉他的世云一起交流自作曲,一边发信息一边等待着下班之后能拐过灯红酒绿之后的街角,在略显安静的夜里用吉他弹出来。


没有打工日程的晚上就是和乐队成员一起在家附近的练习室里练习,隔一段时间就在弘大夜里的街头busking。尚显得有些业余的高中生乐团没有固定的粉丝,在有很多人来看的时候总是兴奋地表演到很晚。过了末班车之后需要坐地铁回家的旼炫只能去他们家借住并负责打扫——以至于每次觉得家里特别乱的时候丹尼尔总是很拼命地在打鼓时加入很多炫技的solo,然后他们就会因为聚得越来越多的听众不由自主地再演奏起计划外的下一首。


金在奐的高中生活里大概就只有那么几个人:弹吉他的郑世云,弹贝斯的黄旼炫,打鼓的丹尼尔,教会唱诗班的老师,对老师很好的便利店老板娘,搬回釜山之后一周给自己发一次很奇怪的练舞视频的朴佑镇还有电话里总是担心着自己的父母。


在短暂的多了一个邕圣祐之后,好像生活也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改变。


邕圣祐在金在奐的嘲笑之下终于辞了那个高时薪却耻度爆表的橱窗模特工作,在梨大附近的studio里兼职拍证件照,下班了之后就去金在奐打工的便利店蹭吃蹭喝。


便利店老板娘对长得好看的男孩子总是心软,邕圣祐撒撒娇帮忙搬搬货就多塞给他一瓶牛奶。吃完晚饭之后金在奐开始默默地继续收银,邕圣祐很无聊地把货柜后的香烟都点过一遍之后就不再打扰他,拿着从studio老板手里借来的相机去夜里的热闹的街头晃荡一圈。


结束打工之后金在奐会在附近的公园里弹一会吉他,邕圣祐坐在他身边整理相机里的照片,挑挑拣拣完就去逗那些在公园里秘密集会的宠物狗,在一堆小型犬和一只大萨摩间活蹦乱跳。有的时候金在奐会和郑世云一边通话一边讨论曲调,看到一蹦一跳地追着一群狗试图揉捏的宛如狗群中的反派角色的邕圣祐就难以控制地抱着吉他笑起来。然而即使反复了好几次电话里的郑世云听见了也还是会堂皇,问“怎么了哥我刚才说的歌词很搞笑吗”之类的,认真而焦虑的语气弄得他更笑得停不下来。


过了12点邕圣祐就会牵着他的手回家。邕圣祐背着金在奐的吉他,金在奐看着邕圣祐的相机。


在变成立派的跨时空打工者之前邕圣祐在美国一所相当厉害的艺术学校里念摄影,据他本人所说前途十分明朗。金在奐虽然不是很懂评价,但是看着相机里还未处理的原片就能感受到他的照片和他本人一样相当有趣。金在奐总能在一堆照片里找到自己——在路灯下弹吉他的,在便利店仓库里吃便当的,在练习室里专注地唱着歌的,早成起床迷迷糊糊翘着一头乱毛的。


每次看到邕圣祐拍的照片时金在奐总是会有点懊恼,因为不管是拿着相机的邕圣祐也好认真对他解释每张照片是什么的邕圣祐也好都有和那个喜欢捉弄他逗他笑或者唱歌很好听的邕圣祐不太一样的魅力。而他那段时间为了买新吉每晚都在便利店打工,除了兢兢业业的打工生的样子之外好像一点吸引人的样子也没展现,让他总是担心虽然自己越来越喜欢邕圣祐,邕圣祐会不会一点一点没那么喜欢他。


有一天邕圣祐没有找他蹭吃蹭喝他就在想那一天终于要到了吗,结果一晚上都垂头丧气,结账的时候甚至不想看到客人的脸。

“两个杯面1800,苏打冰棍买一送一1000,一共2800元请问或许您有积分卡吗?”

金在奐有气无力。

“哇我给你买了礼物你居然也不抬头看我一眼。”没有积分卡的客人连生气的语调里都带着撒娇,让人听了就会心软地抬起头。


给他买了一个杯面和附赠一根棒冰的客人背着一个崭新的吉他包,但是因为生气了,所以一定要等他工作完吃掉拉面才能看。而来交班的姐姐因为约会到得很晚,邕圣祐在他被迫多收一小时银的时候还不嫌等他麻烦在店里走来走去挤兑他。吉他包上有着显眼的logo,怎么看都很诱人。


好不容易下了班之后饥肠辘辘地吃掉面条,在邕圣祐得意的注视之下打开吉他包,果然看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那一把。吉他的琴头背后刻了三颗星星,写着To My Jaehwan,2012年秋天。


“你要怎么谢谢我。”邕圣祐满怀期待的眼睛也和秋天的星星一样亮晶晶的,即使在路灯下也闪闪发光。


金在奐凑过去马马虎虎地在邕圣祐脸上的三颗星星那里亲了亲,被丝毫不满足这点感谢的邕圣祐一把抱住,在路灯下交换了一个吻。


第二天金在奐和老板娘调完班之后用攒的工资给邕圣祐买了一台胶片相机和几卷昂贵的胶卷。不过两人相处的时间好像却变得更少。金在奐他们的乐团还没有公司,练习的频率却也不低。邕圣祐起初还会带着炸鸡和相机去练习室看着,自觉被认真的氛围排斥了就只能灰溜溜地离开,潜心投入进摄影之中。


首尔的秋天在银杏叶落完的时候就结束了。十六岁的金在奐和二十二岁的邕圣祐的故事也要告一段落。邕圣祐拍完了金在奐买的胶卷,却果然也像他的十年前一样一张都愿意不洗给他看——虽然他意外发现了邕圣祐神神秘秘地把胶卷寄到了美国,不过没注意到地址。

“但也许是一个可以在下次见面时期待的惊喜吧。”金在奐想着。

十六岁的时候交换了礼物和亲吻,下一次相遇的时候一定也是能把穿梭在不同时间里的邕圣祐在自己心上栓得更牢的相遇。


邕圣祐在走之前到教会听了一次金在奐在唱诗班唱歌。他穿了一身熨帖的西装,光从窗缝里透过一缕金色,恰好砸落在眼睛里,剔透好看得就像颂歌里所用咏唱的奇异恩典。

And grace will lead me home.

金在奐在温柔的合声里微微发愣。


时针和秒针滴答滴答地走着。

邕圣祐在秋天的最后几片银杏叶下吻了他。金黄的银杏叶伴随着读秒落下,落在他原本抓着邕圣祐的手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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